台中市男子陳龍綺在2010年被控性侵,他堅持清白卻仍判刑4年定讞,服刑完後他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針對被害人身上採取的「混合型DNA」深入比對,證明他的清白,於今年3月26日改判無罪,成為繼江國慶後,第一位於有罪判決確定後,經DNA重新鑑定證明無辜,案件再審重獲清白者。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上午為這起冤獄召開記者會表示,DNA鑑定鑑識錯誤冤案頻傳,定讞後請求DNA鑑定制度亟需建立。
男子陳龍綺5年前被控與友人在租屋處性侵傳播妹,法院根據被害人內褲驗出混合型DNA,判陳男4年徒刑。陳龍綺一路喊冤,認為DNA鑑定應有誤,出獄後透過冤獄平反協會提出再審,經改採新型基因鑑定試劑重新鑑定,排除陳男涉案。義務律師團於2013年6月向法院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罕見地於再審前開庭,重新鑑定DNA,確認「可排除陳龍綺」,法院於去年12月12日開啟再審,並於今年3月26日改判無罪,陳龍綺獲得平反。
除了陳龍綺外,呂金鎧被控捲入一場性侵殺人案件,當年法務部調查局以HLA DQα鑑定法,認定呂金鎧有罪,應執行20年有期徒刑,但稍後在同案被告的審理程序中,法院要求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以更精密之STR鑑定法重新鑑定,證實原先的DNA鑑定有誤。
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說,呂金鎧被法院用錯誤的DNA鑑定報告判決有罪,而至今法院仍然不願面對真相,以新的DNA鑑定給呂金鎧一個重新審判的機會。
尤美女說,平反冤獄最關鍵的,往往是當事人的運氣。根據司法院統計,2003年至2012年高院及各分院共受理11,875件聲請再審案,有60件開啟再審,不到千分之五的案件通過再審門檻。長期以來,再審開啟困難,冤罪難以平反,將提案修法建立定讞後DNA鑑定制度,法院再審門檻也應放寬。
司法院:已研議修法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針對立委質疑再審門檻過高,冤獄時有所聞,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蔡彩貞中午表示,對於立委的要求,司法院已在研議修法,但目前修法還未修到有關再審部分。
蔡說,針對刑事訴訟法二審上訴三審改造部分,在有關聲請非常上訴、聲請再審門檻是否有放寬的必要,司法院已在進行修法的相關討論,但法條及議程排在比較後面,目前還沒有結論,將彙整各方意見再具體提出。
>另有司法院官員表示,尤美女建議放寬再審聲請門檻,但也有同黨團立委柯建銘即主張不應放寬再審門檻,同黨的立委意見不一致,「搞得官員都精神分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