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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爭議 林義雄:總統無權說三道四
Apr 24th 2014, 05:16

為反核四無限期禁食的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稍早發表一封措辭強烈的公開信,回覆馬英九總統昨天親赴義光教會及馬總統轉交林義雄的卡片內容,他直言,總統無權也不宜任意干涉核四,更質疑馬英九「憲政常識的欠缺,法律素養的不足」。

以下是林義雄公開信

馬先生,

雖然到現在我還沒有接到你的卡片,但它在網路上已經流傳開來,所以我只好照那上面的內容。給你以下答覆。

一、首先感謝你抽空到義光教會來簽名致意。

二、卡片中說:「……我願代表政府對您承諾:核四經由國內外專家嚴格安檢完成後,交由全民公投來決定它的未來。」我不確知你說的政府是中國的政府、美國的政府、或是台灣的政府。如果是台灣的政府,那這些話似乎相當不妥。以下淺見請你參考:

1.關於核四案,目前爭議似乎已經匯成了:「要不要馬上停建?」或「要不要以公投來決定是否停建?」二種解決方法。

依現行法制,如果要馬上停建,只要「行政院提議,立法院同意」或「立法院決議,行政院執行」就可以了,這是最不會勞民傷財的好方法。

如果要以「公投決定是否停建」,那麼要不要提案舉辦公投?要不要修改現行公投法過高的出席率條文?要不要另訂核四公投特別條例?......等等,都是立法院的權責,其它政府機關,即使是總統,都無權干涉。

2.台灣總統的職責,只在處理外交,國防等相關事務,其他政務,就應由行政院在立法院監督下辦理,這已是一般人民的憲政常識。「核四」既不屬於國防也不屬於外交,自應由行政院和立法院依前項所述原則辦理,總統既無權也不宜任意干涉。

何況憲法明訂:總統就院與院間的爭執負有調停之責,目前行政、立法二院正在處理「核四」爭議,而您竟不顧身份,自稱代表政府,到處發表無法律依據、自以為是的言論,將來立法、行政二院就此議題如有爭執,那你又將如何調停?

總歸一句話,在行政、立法二院做成決定前,任何人、包括總統在內都無權代表政府說三道四、更不宜做出承諾。小小的一張卡片,短短的幾句話,就說出了憲政常識的欠缺,法律素養的不足,不禁使人想起不久前台大法律學院院長所說: 「我們沒有把學生教好……」確實是誠實而中肯的自責。

再次感謝您來義光教會致意。

平安

林義雄 敬上

4.2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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