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trottr
|
合宜住宅弊案 趙藤雄交保遭撤銷
Jun 1st 2014, 07:43
| 檢調偵辦桃園合宜住宅案,昨天台北地院裁定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中)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住居。
聯合報系記者曾吉松/攝影 |
桃園合宜住宅爆收受建商賄賂弊案,台北地檢署不服台北地院裁定涉嫌行賄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昨天即時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北院最快晚間6時重開羈押庭。
高院:以趙藤雄身分財力有逃亡串證之虞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即時報導】廉政署偵辦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收賄案,台北地檢署以串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涉嫌行賄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開發部副總魏春雄涉行賄失敗,轉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高院認為,本案經相關證人、共犯供述明確,並有相關扣案、蒐證資料為證,而以趙藤雄、魏春雄2人的身份、資力,如果被諭知重刑,就有逃亡的動機,加上其有能力、管道潛逃,不能肯定透過交保就確保兩人日後持續接受審判;尤其有其他收賄的事實、共犯、金流要查明,以及林某刪除通訊軟體對話、魏某通知遠雄集團遭搜索、趙藤雄交保後就召開主管會議等情事,難認沒有串證之虞。
北院裁定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但沒有說明為何透過交保就能確保有逃亡之虞的2人日後到庭,且2人僅以500、100萬元交保,以其財力、身分,明顯不足以保證沒有棄保潛逃之虞。
高檢察官認為2人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且全案還在偵查中,還有多名證人、共犯要訊問,足以認定有勾串之虞;北院沒有詳細審酌就駁回羈押聲請,不足讓人信服。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
|
granaxky
2016大台北美食推薦懶人包【食記】台北車站 | 微風美食廣場-夢卡朵/咖哩飯【台北餐廳】人氣拉麵~花月嵐拉麵台北車站台北平價餐廳美食總整理
granax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