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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日商派遣契約提前解約(資遣)經驗
Aug 20th 2014, 21:54, by ILTG1111
作者 ILTG1111 (...)
看板 Salary
標題 [心得] 日商派遣契約提前解約(資遣)經驗
時間 Wed Aug 20 21:54:01 2014
以下僅分享個人經驗, 作為版友(在日商)工作參考, 在職場上,尤其是簽訂派遣契約時也要小心。 --------------------------------------------------------------------- 去年11月透過人力仲介進入日本某大商社新成立的部門, 在一位小主管下面做事。 原本是先簽1年派遣契約(合約到今年10月止), 之後看表現決定是否可轉正。 原本一切看似風平浪靜, 但今天早上突然被小主管叫進會議室, 表示因為新來的大主管A無法理解新部門的作用, 所以預計在這個月底或下個月底就將我提早解約, 小主管本人也要被調到別的部門, 他自己很努力爭取的但可能還是沒有辦法把我留下。 就在小主管和我講完之後, 小主管回到位置上就發現信箱中已收到公司人資通知派遣公司要和我解約, (理由是勞基法第11條中的業務萎縮) 並且幫我決定我就是做到8月底, 8/20~8/31符合勞基法規定的10天通知期, 但公司要我這10天之中有5天用自己剩下的年休去抵!
在我還來不及反應之前公司已經做了所有決定, 重頭到尾公司都沒有任何預告也沒有和我本人做任何討論。 直到接近中午時才由大主管B事後和我說你要被我們解雇了! 手邊沒有把契約帶在身上,但最有疑問的是10天通知期, 公司是否可擅自把我的年假也算進去? (就我的理解10天通知期就是一般上班日, 如果特休轉薪代表我的薪水應該要算到9/5) 我和派遣公司反應後, 他們竟然表示在契約上10天通知期只適用於勞方主動要事先解約時, 不適用於資方想要事前解約時。 我反駁勞基法16條明明有寫工作未滿一年資方也應10天前事前通知, 派遣公司才和公司反應, 最後公司才尊重我的決定,我自己可以決定是要上班到8/31或9/5。 另外資遣費及預告資遣期的兩天謀職假會依法給予。 ---------------------------------------------------------------------
因日商很喜歡使用派遣的方式雇用員工, 所以想藉這次的經驗與大家分享的點如下: 1.
雖然日商重視信用(尤其是商社做生意更應該講求信譽) 但對他們來說派遣員工可有可無, 不管契約如何本就應該承受隨時被解雇的風險, 且雖然不是每家日商或每個日本人都是如此, 但很多日本人就是會覺得他們優於台灣人更不會尊重我們的意見。 2.回家之後認真看了當初的雇聘契約書, 解約內容部分的確只有寫到如果勞方事先解約應該要負什麼樣的義務 但並未規範資方的義務, 雖然公司最後有依照勞基法給予,
但不管是任何契約, 在簽約時還是必須多看看有沒有遺漏的地方,該要求的就要求! 以上,落落長的文章, 以為在大日商不會發生這樣的事, 但個人還是遇到了。 可能寫得有點亂,但還是想分享本次的經驗。 希望大家能遇到好的公司,求職順利! (若有違反版規地方會自D,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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