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學理
一般以為,「霸凌」(Bullying)專指校園或職場問題,但眾所周知,這種「以大欺小」的惡行,其實普遍出現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及角落。
理由是,「霸凌」又稱欺凌或欺負,指的是一種長期的、持續的,因為欺凌者與被害者之間的「權力」或「體型」等因素的不對等,導致被害者「不敢」或「無法有效」的反抗。
在此同時,由於霸凌的欺凌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所以被害者在欺凌者的強大壓迫下,最終,總會受到不可逆轉的傷害。
基此,如果霸凌係起因自「權力」(資源) 或「體型」(大小) 的不對等,那麼,在藝文界和教育界裡,自也就無可避免的存在有「以大欺小」的「霸凌」問題。只不過,強調創意的藝文界和智商超群的教育界,確實是比其他的業別,更懂得如何透過「專業審查」,來包裝顯不入流的「以大欺小」。是以,藝文界和教育界就總能藉由「形式化」的公平,來有效掩飾「如假包換」的霸凌惡行。
1993年返台至今,眼見「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的問題,日益在台灣的藝文界與教育界肆虐。但那些為了3萬、5萬獎/補助金,向「權力」(資源) 機關/構低聲下氣、卑躬屈膝、逢迎示好的個人/小群體,其實並非像溫水裡所煮的青蛙一般,全然無感於自己是在「權力」(資源) 掌控者,與「體型」壯碩之個人/大群體的狂吃猛喝間,以撿拾掉落在塵土中的碎屑及殘骨為生。反之,絕大多數的個人/小群體,是神智清醒地知道自己的慘遭「霸凌」,但因顯然的「權力」或「體型」的不對等,而「不敢」或「無法有效」的與之對抗。
看著教科書裡寫道:「真、善、美」是一切藝文、教育的目標,一切世間活動的指向。但事實上,人們放眼所共同目睹與感受到的景況,卻是滿溢著「假、惡、醜」的亂與爛,甚至,就連那誓死揮舞「真、善、美」大旗的藝文界也不例外,這是不是顯得十分的矛盾與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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