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10443ttw (老娘肉食女啦)
看板car
標題[分享] 於車板發文被告妨礙名譽事件
時間Sun May 11 11:08:46 2014
本文我已寫信給板主詢問過是否可張貼 也得到板主認可 會貼這篇是因為車板裡面常常也會有許多大大小小的互酸和戰爭 包含我自己有時也會酸別人 但酸人和告訴是兩回事情 在現今網路發達 到處都有的年代 希望以我的經驗提醒大家網路發言要謹慎小心 有時候就算你不是指涉某人 也有可能因此被不認識的第三人告 希望大家行車平安 順順利利 ---------- 文章代碼 #1IbnraCu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r/M.1385635172.A.338.html 這篇文章是我去年11/28寫的 主要是說一個我在路上看到的情形 我因為這篇文章被告 被一個不認識的第三人 說我妨礙名譽 詳細過程恕我不贅述 大體上跟八卦板上的被告妨礙名譽交戰守則那篇一樣 只想跟大家報告最後結果
http://ppt.cc/o%7EQH http://ppt.cc/w0Su 感謝檢察官英明 連我這種小咖廢魯 連我這種不干對方的文章 都會被告了 請大家網路發言一定要小心謹慎 -- 「
拒絕參與政治的懲罰之一,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 (柏拉圖《共和國》 Book 1, section 347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73.5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r/M.1399777731.A.98C.html ※ 編輯: s910443ttw (114.36.173.59), 05/11/2014 11:09:31
推 oa19870514:哦哦哦,不得不小心!謝心得 05/11 11:20
推 Kreen:XDDD 有夠歡樂~ 05/11 11:23
推 ko84123:車板很容易戰起來XDD 05/11 11:24
推 hy654:車版就放輕鬆看吧~ 05/11 11:36
推 lovedls:書記官不及格,崩"貴"那麼大的錯字都沒抓到,虧他還加了引 05/11 11:36
推 SSSONIC:所以對方是女的? 哈哈 05/11 11:36
→ lovedls:號 05/11 11:36
推 isco:推簽名檔 05/11 11:43
推 incKevin:真沒營養 浪費社會資源 05/1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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