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美髮產品製造商歐萊德,曾因中文名與法國大廠歐萊雅相似,赴大陸申請企業登記被駁回,結果經智慧局透過兩岸商標協處機制協助,短短兩個月內就申覆成功,順利「登陸」。
兩岸2010年6月29日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建立主管機關間的溝通平台與協處機制,除協助解決兩岸智慧財產權相關註冊糾紛,也對赴大陸發展遭遇困難的台灣企業提供行政協助。
歐萊德總經理葛望平受訪時說,歐萊德(O'right)與巴黎歐萊雅(L'Oreal)中文商標名相似又是同業,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會產生混淆誤認,因而在2013年10月駁回歐萊德的商標註冊和企業登記申請。
葛望平表示,當時歐萊德已投資在當地買辦公室,申請被駁使他們面臨「重大困難」。
之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介入協助,輔導歐萊德整理參展和銷售等相關資料,證明他們的產品設計、理念和外觀都跟歐萊雅完全不同。智慧局也透過協處機制與北京當局聯繫,北京當局再與上海工商局溝通,經過約兩個月歐萊德就申覆成功,2013年底完成企業登記。
葛望平透露,智慧局局長王美花在協處期間多次跟北京當局聯繫。他說,王美花認為台灣有許多優質中小企業,正派經營不仿冒抄襲,在大陸遭遇困難理應有爭取的機會;她也希望在台灣大型跨國企業不多的情況下,中小企業能有所突破。
葛望平指出,歐萊德原本是在廣州申請商標註冊,爭取逾4年仍未果,轉赴上海前後探尋約10個月也碰壁,結果透過智慧局的商標協處機制,短短兩個月內就成功完成登記,「速度非常快」。
除了對智慧局表達感謝,葛望平也希望更多中小企業知道商標協處機制的存在。他說,台灣優質中小企業赴大陸登記如遇阻,透過協處機制打破難關「其實是很有機會的」。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