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鍾君竺、吳若瑩(日日春協會工作者)
新上任的柯市長說他的施政方向:「不因短期利益,犧牲長期利益」。
過去,郝市府帶頭都更炒房的政策,爆發不少重大矛盾,家被強拆、人被迫遷、樹被移走、文資瀕危,而今日柯文哲市長上任,如何衡量什麼是短期利益,什麼是長期利益?端看柯市府如何抉擇。在開發帶來的種種衝突間,人民更可以看清楚,柯市府是否願意挑戰既有的房產利益結構,在土地正義上敢於挑戰囤房炒房的投機客、建商與財團。
市定古蹟文萌樓作為台北市第一起劃入都更的私人古蹟,有其指標性,也是柯P百日新政的挑戰。主要爭議為,當投機客花330萬買下古蹟,企圖透過都更牟取3000萬以上的十倍暴利,又粗暴斬斷文萌樓作為妓運古蹟的歷史意義,當古蹟的文資價值遭到威脅,市府到底敢不敢挑戰投機客的私有產權?我們認為,古蹟公共財不應淪於炒作工具,當市府再三協調而投機客置之不理,市府就應依文資法積極徵收古蹟,從投機客手上收歸公有。
媒體報導,對於文萌樓,柯市府有意朝向「買回」或「公辦都更」來解決,不傾向郝市府任內朝向「強制徵收」的方向,我們的看法有以下兩點:
一、對於古蹟文萌樓危機,治本之道仍是「徵收」。
過去政府雖未以「公辦都更」對待文萌樓都更案,但柯市府提出的「買回」或「透過都更容積獎勵來交換文萌樓」,在前三年日日春、建商都提出來過,並多次表達與屋主林麗萍進行協商的意願,然而最大鐵板就是,屋主林麗萍拒絕進入協商,由於她的拒絕,建商一再提高容積利益,企圖誘之以利,然而仍告失敗。所以我們才會提出政府應該依法強制徵收。
如果今天走回這條老路,我們要問的是:何以對於炒作古蹟的投機客,政府不進行節制還要給予高額獎勵?這樣豈不讓想靠古蹟發容積財的投機客蠢蠢欲動?市府不應開此惡例。除非,市府採取的立場是只給予投機客330萬補償,而非額外的暴利。
二、文萌樓總體街區的都更案,如要轉成公辦都更,應符合公益原則。
選前,柯辦政策總監張景森來訪文萌樓時表示,既然此街區的市有地高達45%,那麼應積極評估是否轉成公辦都更,同時處理「公有地不應私有化」、及「歸綏街區總體的文史保存」。我們認為若能朝向公益的公辦都更,則樂見其成,但目前都更案進度已高達七成的情形下,要將主導權轉回公部門,難度非常高!若柯政府的公辦都更,只是換湯不換藥的「都更BOT」,仍委外由建商主導,和現行的財團都更根本沒有兩樣,我們絕對不會認同!
我們對於政府的期待是,徵收文萌樓、及對整體街區的公辦都更,同時並進。但如果政府只選擇往公辦都更方向解決,關鍵是如何站在公共極大化的立場上,以古蹟的軟體保存為優先,捍衛文化資產的公共財,且能不圖利投機客,把關公有地的公益用途,這關係到政府是否願意挑戰房產市場的既得利益,及柯P新政是否真能帶來新價值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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