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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藝大推表演經紀 學生轟商品化
Jun 8th 2014, 15:22
台灣藝術大學昨天在文化創意產學園區網頁貼出「表演經紀內容」,詳細列出各種舞蹈、樂團演出時間與價碼,引發不少學生及校友、藝術界人士批評,認為學校有如變成仲介公司,學生變成可賣的商品。
台藝大公共事務組組長許北斗表示,校方原意只是為學生和校外商業演出建立平台,但因溝通協調不足,造成誤會。他說過去常有學生接商演,遭廠商賴著不付錢,向學校反映,校方因此委由文創處成立平台,讓有意的業者跟學校登記。表格上所有價錢、作品名稱,都是各系提供,並非文創處自行標定;學校也不會強迫學生接案,一切由學生自由參加。
這張表格詳細說明各節目適合各種餐會、婚宴、餐會、記者會、產品發表會,1首舞蹈小品演出價碼5千元,10人編制的中國舞或芭蕾舞演出30分鐘價碼為3萬8千元,15人編制的台藝大打擊樂團演出1小時價碼為10萬元,65人編制的台藝大弦樂團演出1小時價碼30萬。
畢業於台藝大的驫舞劇場藝術總監陳武康表示,母校既是藝術學校,就該注意藝與術的修練,不能像職業學校一樣跟業界結合,喪失修藝的氣質與氛圍。編舞家楊乃璇也質疑,「我們一生都在追尋的真理,原來一場5000?」她認為,部分人可能認為學校在幫忙大家找出路,應該感激;但藝術學校怎能夠公開招標?
舞蹈系王同學表示,學生一般接商演是私底下賺生活費,校方不該列於文創方針。學校是可以為學生提供跟外界銜接的方式,但不該把自己當作經紀公司,「學校是做教育,不是做生意。」
部分被列在表格上的同學或編創作品者,並不知道自己或作品會被列於表上,都非常傻眼。有同學表示,一年前雖曾接過文創處電話說他在校內表現優秀,若有校外比賽可再找他,但沒想到之後是以如此方式公布在網路,專長還變成語言,價碼遭公開也讓表演者深感不受尊重。他認為,學校出發點雖好,但手法太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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