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cat5566 (....)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這樣的情況還可以去面試其他家公司嗎?
時間Sat Jul 19 23:59:03 2014
大家好 最近找到了一個工作 而且已經做了兩個禮拜 因為薪水有點不合預期 而且有些工作內容不太喜歡 所以萌生了找別家公司的念頭 但現在問題在於 當初簽合約時 合約上有說要離職的話 必須前兩個月告知 如果無法配合的話 須賠公司n個月的薪水 而且自公司離職後 一年內不得從事同一個產業的工作 現在想想 這個根本超不合理阿= = 那像我現在還未工作滿三個月 如果有面試上別家 可以直接email告知公司 然後就去別家上班嗎? 這樣的話是很怕公司會拿合約來壓我 最近為了這件事很焦慮.... 拜託大家給我一點意見吧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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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oder:你有拿簽約金嗎?? 沒有的話管他去死 07/19 23:59
沒拿簽約金...
※ 編輯: ilovecat5566 (140.119.157.12), 07/20/2014 00:02:01
→ rannin:合約內是否有註明這個條件下額外給你的對價關係,若沒有 07/20 00:02
→ rannin:就不用理他。才兩個月,可以當天直接離職,該條合約牴觸勞 07/20 00:03
他合約中有寫到:"若公司想要終止聘僱關係,也必須在兩個月前告知我,若公司違反的話 也須賠n個月薪水給我" 這算對等關係嗎?QQ
→ kisdd:應該是迷你小公司 才會有這種怪怪的契約書..... 07/20 00:03
→ rannin:基法了。不過薪資不如預期很奇怪,你到職時就知道了不是嗎? 07/20 00:03
當時是想說有一份工作,而且$在台北也夠生活,後來問了一下同學,發現他們起薪高了我 不少....
※ 編輯: ilovecat5566 (140.119.157.12), 07/20/2014 00:07:11 ※ 編輯: ilovecat5566 (140.119.157.12), 07/20/2014 00:09:14
→ WhiteRaven:請參閱勞基法,然後想想誰可以壓誰,答案就出來了 07/20 00:10
※ 編輯: ilovecat5566 (140.119.157.12), 07/20/2014 00:11:30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