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傳醫療體系涉嫌成立空殼的人頭公司,4年多來牟取採購藥品價差後流入私人帳戶案,檢察官偵查後認為總裁黃明和、擔任財務長的三女兒黃意婷和副財務長胡毓美,都涉嫌重大,有串證、湮滅事證之虞,今天凌晨5時多聲請羈押禁見。
上午10時,彰化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首先訊問胡毓美;據了解,胡女仍否認涉有不法,庭訊一個小時後暫時在候訊室等候裁定。審判長接繼訊問黃意婷,她和胡毓美步出法警室到法院時,都不發一語,表情凝重。下午2時20分,法官裁定黃明和以1300萬元、黃意婷500萬元、胡毓美100萬元交保。
黃明和獲得交保處分後,神情愉悅地說:「我會繼續為國家,為人民的健康努力。」
【中央社/彰化縣26日電】
彰化地檢署偵辦秀傳醫療集團涉嫌詐領健保補助案,聲押集團總裁黃明和等人。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裁定1300萬元交保。
另外,黃明和三女黃意婷新台幣500萬元交保、財務處副處長胡毓美100萬交保。
檢方查出,黃明和等人民國99年設立健活公司,代理秀傳集團對外採購藥品和醫療器材,黃的侄子陳柏丞擔任公司負責人。因大量採購藥物,廠商會給優惠折扣,健活公司向廠商採購優惠價的藥品後,轉賣給秀傳集團賺取價差,獲利約4億元並流入家族帳戶。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佳瑋等多名檢察官,25日會同航業調查處、彰化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中市調查處、台北市調查處等單位,兵分十多路搜索彰化秀傳紀念醫院、彰濱秀傳紀念醫院、健活有限公司、集團總裁黃明和等人住家。
檢方當晚也傳喚黃明和、妻子陳雪芹、二女兒黃靖雅、三女黃意婷、兒子黃柏文、4名秀傳醫院員工到案說明,另有23名集團員工以證人身分在彰化地檢署接受訊問。
檢方表示,黃明和等人的行為涉及背信及侵占罪,將黃明和、陳雪芹、黃靖雅、黃意婷、陳柏丞、秀傳醫療體系出納吳雅芬、財務處副處長胡毓美、採購處副處長郭雪如8人列為被告。
今天清晨5時偵訊結束,檢方認為,黃明和、黃意婷、胡毓美有串供滅證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彰化地院上午10時召開聲押庭,經過4個多小時審理後,認為3人無逃亡、串證之虞,裁定黃明和1300萬元交保,黃意婷500萬元交保,胡毓美100萬元交保。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檢方收到裁定書之後才會決定是否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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